关于参评学校“课堂教学质量奖”拟推荐教师名单的
公 示
根据学校“关于开展2020年‘课堂教学质量奖’评选的通知”(乐师院【2020】49号)精神,在教师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,公司邀请了五名校外专家组成工作组于11月1-2日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等进行了现场评审打分,学院对参评教师近两年的教学员工评价排序、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教研教改成果进行审核打分,并对打分结果进行汇总排序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,拟推荐以下教师参评学校“课堂教学质量奖”,特此公示,名单如下:
刘 涛、王 菊、王立新、徐竹君、王春燕、苗芳芳。
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-6日。
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反映。反映联系人及电话:
1、教务科办公室:帅希权,0833-2270161;
2、党总支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办公室:何晓军,0833-2277902。
教师教育学院
2020年11月2日